本文介绍了深圳发展银行沃尔玛畅享卡领用合约,以供有需要的卡友查询。
甲方:深圳发展银行(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深圳发展银行沃尔玛畅享卡(个人双币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
基于乙方完全知悉、理解并遵守《深圳发展银行发展信用卡(双币种)章程》和本合约,乙方自愿向甲方申领使用深圳发展银行沃尔玛畅享卡(个人双币卡)(以下简称“信用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信息披露
一、为保证甲、乙双方的权益,甲、乙双方必须自觉遵守、履行本合约。乙方应要求其附属卡持卡人遵守、履行本合约。
二、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了解乙方的财产、资信等有关方面情况,并保留相关信息。
三、甲方有权收集、处理、传递及应用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个人资料。如甲方出于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提供与信用卡有关服务的目的,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同意甲方将其个人资料披露给甲方认为必要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甲方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征信评级机构、外包作业机构及沃尔玛等相关业务合作项目的合作方。
四、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在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内容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引起的延误、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申领
五、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批准乙方的申请,并决定其信用额度。不论申请批准与否,申请表及有关资料不再退还。
六、甲方根据乙方的资信情况核定信用总额,附属卡持卡人共用乙方的信用总额。若甲方要求乙方交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则乙方应在甲方开立保证金存款,其存期不能低于信用卡有效期。未经甲方同意,作为保证金的存款在信用卡有效期满后45天内不得支取。当乙方经甲方多次催收仍不归还信用卡欠款的,甲方有权将乙方作为保证金的存款转入其信用卡账户归还欠款,直至清偿全部欠款并注销该卡。
使用
七、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领取信用卡时,应立即在卡背面的签名条上签署与申请表上相同的签名,并在用卡时使用这一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信用卡只限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本人使用,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因出租、转借信用卡及其账户,或违反《深圳发展银行发展信用卡(双币种)章程》、本合约或甲方相关规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或第三方带来的损失的赔偿责任。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其账户的,除限期改正外,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九、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私人密码、卡号、签名字样、身份信息,否则,因密码及相关信息保管不善、将密码告知他人或供他人使用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在ATM上使用信用卡,须遵守甲方以及相关信用卡组织的有关规定。乙方同一天连续三次输入密码错误后,甲方将对其信用卡进行止付,乙方必须以甲方认可的方式申请解冻。
十、乙方的信用卡单据或内容不全,但经确认交易确实存在的,乙方不得拒绝支付该交易款项。若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对信用卡发生的交易有疑问,可要求甲方协助查询并索取有关单据证明,但须承担有关费用。
十一、乙方使用信用卡在境内交易须遵守甲方、中国银联及收单银行的有关规定,以人民币结算;境外交易依照甲方、VISA国际信用卡组织、收单银行或有关受理机构的相关规定,以美元结算。港澳地区及其他中国银联覆盖的国家和地区,可由持卡人在刷卡交易时向商户声明选择使用中国银联或VISA的清算网络。
十二、信用卡在境内ATM提取现金每卡每日累计不能超过人民币2000元,每卡每日在ATM取现最多可取3次。在境外受理银行或ATM上提取现金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1000美元(含等值外币),每卡每日在ATM取现最多可取3次。境外取现当月累计金额不得超过5000美元(含等值外币),6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10000美元(含等值外币),1年内累计不得超过20000美元(含等值外币)。
十三、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应该在安全的环境下在互联网或者其他任何许可使用的载体上使用信用卡。乙方必须对信用卡在互联网或者其他任何许可使用的载体上使用所导致的风险和损失自行负责。
十四、若乙方决定在信用卡有效期满后不再继续使用信用卡,应及时将信用卡交回甲方,偿还透支本息及有关费用后,办理销户手续,甲方已收取的年费不予退还。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愿意继续使用信用卡,如果乙方符合相关规定的续卡条件,甲方将为乙方续发新卡并收取年费。年费的收取方法为:首年年费于甲方核准发卡后即时从乙方信用卡账户中扣收,此后每年年费于卡面有效期所示月份的最后一天从乙方信用卡账户中扣收。
十五、甲方受理乙方销户申请45天内方可为乙方办理销户手续。乙方自申请销户之日起至甲方正式核准销户申请期间仍应继续承担该信用卡账户所发生的一切交易及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