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分的起兑时间
2008年10月15日起兑,积分在兑换年度内有效。
五、其他事项及声明
(一)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保留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二)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保留取消本活动或增删、修订本规定的权利。消费积分兑换项目、兑换标准、兑换规则等均以兑换当时最新积分活动公告或目录为准,相关活动变更经公告后即生效,不再另行通知。
(三)所提供的礼品图片仅供参考,以领取时实物为准。
(四)活动所列的各项礼品,均由指定礼品供应商提供,我行与礼品供应商并无合伙、经销、代理和保证人关系。您兑换的礼品,须保留原礼品包装、说明书及相关配件。如遇到质量或服务问题,请直接向供应商反映,我行将协助您与供应商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