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凡持牡丹美国运通信用卡进行外币消费,即可参加每月抽奖,有机会成为近1000多位幸运儿之一,赢取五千元旅游大奖及其他丰富奖品。旅游奖券可在指定旅行社换取酒店、机票及旅游套餐等多项消费。每月随机抽取产生330名中奖者;消费次数越多,获奖机会也越多!
任何金额外币消费,即有机会赢取价值180元数码助理(USB读卡器)一个;每月产生300名中奖者。
单月外币消费超过200美金(或等值外币),即有机会赢取价值2000元人民币旅游券;每月产生30名中奖者。
单月外币消费超过500美金(或等值外币),即可参加年终大抽奖,有机会赢取价值5000元人民币旅游券;共8名中奖者。
活动规则:
1.活动有效期:2008年10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2.活动内容:活动有效期内持牡丹运通卡以外币方式消费均可参加“刷牡丹运通卡 赢牡丹美运游”抽奖活动。
3.抽奖范围适用于外币消费 (含网上外币消费)。
4.礼品及旅游券不可兑换现金。
5.当月中奖者名单于次月中旬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站公布。查看工行网站“银行卡”频道“优惠活动”栏目或致电工行电话银行95588进行查询。
6.请数码助手中奖者于2009年3月31日前致电95588核对联系方式,以便物流配送。
7.请旅游券中奖者于2009年6月31日前致电幸运国际旅行社(400 650 5959)进行身份确认。
8.旅游券的使用须遵守幸运国际旅行社有关规定。
9.若无特别说明,活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费用由中奖者自理。
10.活动限制:如持卡人存在以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违反牡丹卡章程或《牡丹卡领用合约》、销户被取消用卡资格、利用牡丹运通卡进行虚假交易等欺诈活动、未按规定归还透支款项、卡片过期或作废、账户状态不正常,该持卡人将不可以参加本活动。
11.本活动所提供之礼品或奖券由供应商提供,如持卡人因礼品或奖券的质量或售后服务与供应商发生争议,均由供应商负责解决,中国工商银行、美国运通不承担礼品或奖券引起的任何责任。
12.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卡中心,我中心保留修改活动规则或终止本活动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