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深圳发展银行信用卡种的商务卡的领用合约,供有需要的卡友查询。
甲方:深圳发展银行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申领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基于乙方完全知悉并理解《深圳发展银行发展信用卡章程》和本合约,乙方自愿向甲方申领使用发展信用卡(商务卡)(以下简称“信用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保证甲、乙双方的权益,甲、乙双方必须自觉遵守、履行本合约。乙方应要求其持卡人遵守、履行本合约。
二、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了解乙方的财产、资信等情况。甲方替乙方保密。
三、乙方持卡人领取信用卡时,应立即在卡背面的签名条上签署与申请表上相同的签字,并在用卡时使用这一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持卡人因使用信用卡而发生的各种收付款项和须承担的各种费用、利息均由甲方记入乙方信用卡账户,乙方对该账户的债务无条件承担偿还责任。
1、甲方所保存的有关信用卡的交易记录,均为该卡使用的真实凭据,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在有交易、有透支未还、有结余存款或费用发生时,甲方将按月向乙方寄发对账单,乙方及其持卡人在每月月底前未收到对账单应主动查询,若乙方及其持卡人在月底前未向甲方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已收到对账单并认可对账单所列的全部交易。
2、乙方持卡人消费交易的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为免息还款期,乙方若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月结欠款的,则无须支付消费交易的欠款利息。否则,须按日息万分之五支付全部交易自记账之日起至还款日止的利息。
3、遵照人民银行的规定,乙方持卡人不能存、取现金。
4、乙方持卡人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私人密码,否则,因密码保管不善、将密码告知他人或供他人使用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可以选择以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即于当期到期还款日前以不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款项偿还甲方。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乙方在到期还款日前未能偿还最低还款额的,除须支付欠款利息外,还须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支付滞纳金,最低1元。
6、乙方持卡人用款超过信用额度的,则须按超过信用额度部分的5%支付超限费。
7、乙方持卡人应该在安全的环境下在互联网上使用信用卡。乙方必须对信用卡在互联网上使用所导致的风险和损失自行负责。
五、乙方信用卡帐户发生透支,甲方多次催收乙方仍未还款,甲方有权止付和收回乙方的信用卡,涉嫌恶意透支的,甲方将提请司法部门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六、信用卡只限乙方持卡人本人使用,乙方持卡人因出租、转借信用卡及其账户,或违反《深圳发展银行发展信用卡章程》和本合约、使用规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或第三方带来的损失。乙方持卡人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其账户的,除限期改正外,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