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人士:“滞纳金”不能乱用,电信部门已将之改为“违约金”
近日本报连续推出的南京律师及公众质疑信用卡收取“滞纳金”和“复利”行规的报道,激起有关信用卡“霸王条款”的热烈讨论。这两天,争相“晒”奇案的网友可谓来自五湖四海,仅有迹可寻的就有广东、江苏、河南、山东、北京、天津、上海、安徽、浙江、湖南、辽宁……
■网友痛诉 一不留神就掉进信用卡的“黑洞”
案例1:透支2万元,过期1天还款时特意多还了100元,可银行竟要收400元利息和滞纳金
来源:河南省网友
自述:我4月份用信用卡透支了2万元,还款日是5月25日,可没收到银行的对账单,26日银行发短信说我的钱应该还,下午我赶紧到××银行还钱,特意多还了100元,想着就是有利息一天也用不了100元啊,谁知道6月份收到对账单竟有400多元的利息和滞纳金,真是比高利贷还高啊。强烈要求银行改正霸王条约。
案例2:新卡还没启用就“滚”出70多元欠款
来源:搜狐某IP隐藏网友
自述:2006年底的×行信用卡换新卡,但一直没开卡。2007年底,银行给俺老家发了个信,说我欠款70多元,再不还将提起法律诉讼,让老爸老妈虚惊了一场,汗!!!他们为啥不通知我却要等一年后再说? 这70多元也不知道是如何滚起来的。
案例3:按ATM机显示金额多还了10元,结果对账单上还欠500元
来源:北京网友
自述:每次我都会及时还款,不欠一分钱。一般我会在ATM机上先查一下余额和授信额,然后会多还10-50元钱,可是上个月突然多了215元的利息——上个月花了不到14000元,按ATM机上显示我还多还了10元钱,但对账单却显示还有500元没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就打电话问了。回复是ATM机上的查询是不可信的,那只是个随机数,必须以对账单或者打电话去问余额才能真正知道你的欠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