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08年6月1日-2008年7月31日
活动对象:民生万事达品牌金卡、白金卡、钻石信用卡持卡人
活动期间,海外单笔消费满50美元,即可参加抽奖,奖品为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豪华“香港时尚节旅行套装”:
香港往返机票、香港三晚四星级酒店住宿、香港接机服务。
| 活动细则: |
| 1. 本活动适用于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发行的万事达品牌金卡、白金卡、钻石卡主卡及附属卡持卡人(含万事达公务卡),在海外 |
| 刷民生万事达卡,并通过万事达网络所完成的有效刷卡交易。使用人民币或者其他国际清算网络进行的刷卡消费不参加活动。 |
| 2. 本活动消费日之计算以持卡人的交易日期为准,即刷卡交易日期在2008年06月01日至2008年07月31日的海外消费。单笔刷卡消费满 |
| 50美元(含)即可获得一次抽奖机会,共28个获奖名额,交易次数越多,获奖机会越高,每人限1 次获奖名额,奖品为价值人民币 |
| 5,000元的豪华“香港时尚节旅行套装”。 |
| 3. “香港时尚节旅行套装”为2008年8月28日至8月31日的香港旅游行程,得奖人可选择从北京、 上海、 广州任一城市出发。套装包 |
| 含香港往返机票(北京、上海出发)或往返豪华巴士票(广州出发);香港三晚四星级酒店住宿;香港接机服务;香港时尚节邀请 |
| 券2张 。该奖品价值只包含奖品本身及万事达国际组织为您代缴的20%个人所得税,得奖人需自行担负个人护照、机场建设费、燃 |
| 油附加费、行程外的运输、旅客个人及行李保险,及其他私人消费费用等。此奖品不可兑换成现金,亦不可改换其他旅游路线。 |
| 4. 本活动抽奖由公证处进行监督公证,获奖名单将于2008年08月08日在民生银行信用卡网站公布,同时我们会致电得奖人。得奖人需 |
| 于2008年08月15日前书面回复是否出行,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 |
| 5. 如得奖本人不能亲自前往,可转让给其亲友,转让时需填写转让单,但受转让人必须同为民生万事达卡持卡人。 |
| 6. 得奖人需于2008年08月20日前自行办妥赴港通行证,本奖品为香港旅游行程,如因个人签证问题不能出行,将视为自动放弃。 |
| 7. 本活动之准得奖人须同意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或万事达卡国际组织于必要时,公开其姓名、及其居住城市和区域。 |
| 8. 本活动旅游行程由香港芒果网提供,有关行程和服务的各项事宜,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 9. 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和万事达卡国际组织保留对本次活动条款的解释权,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或修订本 |
| 规定,并经相关途径公告后生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