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联洋百货联名信用卡优惠活动介绍
活动时间:2008年7月10日——12月31日

活动期间,在山西联洋百货现场凡成功递交完整证明文件,申请联洋百货联名信用卡客户,即可获赠精美填表礼1份。

活动期间,在山西联洋百货现场凡持联洋百货会员卡的客户本人,成功递交完整证明文件,申请联洋百货联名信用卡,可当场获赠价值20元的精美礼品1份。
注:“办卡专享礼”与“会员尊享礼”不可共享。

活动期间,首次成功申请联洋百货联名信用卡,即有机会享受多重好礼!
1、首刷礼
普卡活动:核卡60日内,首笔消费或预借现金交易满38元,即可获赠价值30元的山西联洋百货购物券;
金卡活动:核卡60日内,首笔消费或预借现金交易满118元,即可获赠价值50元的山西联洋百货购物券;
2、满额满次礼
核卡60日内,单笔交易金额满118元的交易有3笔或3笔以上(含首笔交易),即可再获赠价值30元的山西联洋百货购物券。

活动期间,持联洋百货联名信用卡在山西联洋百货商场 ,当日单笔刷卡消费满99元,即可凭卡及刷卡POS单,现场获赠运动米奇三维靠垫一个,每天每卡限领一次,限赠4000个,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1)活动时间为2008年7月10日至12月31日,以申请表的进件日期为准,即到达总行信用卡中心(压码)的日期为准;“核卡日”是指客户收到的寄卡函上标明的“发卡日期”。
(2)“首笔消费或预借现金交易”是指客户使用兴业银行信用卡发生的第一笔交易,包括一般消费、预借现金以及各类分期付款业务(以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记录的为准);
(3)要求参加活动的客户卡片账户状态为正常。
(4)活动范围仅限于活动期间,首次成功申请兴业银行联洋百货联名信用卡的持卡人,本活动不适用于活动开始前已持有或曾注销兴业银行信用卡各卡产品主卡的持卡人。仅有附属卡的客户另行申办兴业银行联洋百货联名信用卡仍可参加本活动。
(5)交易金额计算包括一般消费、预借现金交易和各类分期付款业务;各种费用、利息不含在内。
(6)若客户在活动期间成功申请到多张兴业银行信用卡,则以先满足活动条件的一张为准,且仅可获赠1次活动礼品。
(7)若持卡人获赠礼品后,6个月内申请销户,或因退货等其他原因不再符合活动条件,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从客户兴业银行信用卡账户中自动扣除赠送的礼品等值金额。
(8)山西联洋百货购物券在客户满足活动条件后两个月内寄送到客户联洋百货联名信用卡账单地址。
(9)山西联洋百货购物券以实物为准,由供应商提供,不兑换现金和找零;该券不设定到期期限;除不可购买白金、黄金商品外,购买山西联洋百货商场其他商品均可使用,具体使用范围由山西联洋百货商场负责解释。任何有关该礼品及其服务之责任,可由有关供应商或配送商负责。领取后恕不接受任何更改或退换。
(10)兴业银行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保留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种类的权利以及对本次活动的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