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5日-12月20日,刷龙卡信用卡18笔且每笔满500元,或不限笔数累计消费满5万元,既有机会获赠丰盛年夜饭一桌。各地获赠人数以当地名额为限,先到先得,额满即止。本活动仅限龙卡信用卡境内外消费,不含取现、不计消费积分、非正常消费等交易。
1.本活动限龙卡信用卡持卡人(商务卡除外,含双币种及人民币信用卡,不含借记卡和准贷记卡)参加,同一持卡人名下多张主卡、主附卡消费合并计算,仅限主卡持卡人具有获奖资格。
2.消费记录以银行入账后的消费日为准。如持卡人签购单记录的消费日与我行系统记录的消费日不符,以我行系统记录为准。本活动仅限使用龙卡信用卡境内外消费,不含取现及不计积分的交易。美元交易按1:7折算为人民币交易统计。
3. 同一持卡人同一天在同一商户(以签购单列印的商户编号为准,下同)满足条件的单笔消费至多有1笔列入活动统计,活动期间在同一商户满足条件的单笔消费至多有12笔列入活动统计。累计消费总金额时不受此条款限制。
4.对于非真实交易、取消/退款交易、网络交易及我行规定不计积分的交易,均不计入本次活动。如出现非真实交易的情形,我行将取消持卡人获得年夜饭奖品的资格,并保留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5.年夜饭以抵用券或其他形式赠送(每位持卡人限赠一份),用餐或酒店最低订餐价超出抵用券价值部分需持卡人自行承担。所赠餐券仅限抵用单桌消费。年夜饭奖品以实物为准,不可折换现金,一切有关年夜饭质量及服务问题由提供之商家负责。
6.年夜饭按地区赠送(以持卡人首张龙卡信用卡办卡地为准)。参加活动地区以我行公示为准。年夜饭赠送按持卡人达到获奖条件的最后一笔消费的消费日排序,若因消费日为同一天而无法确定获奖者的,则按截止消费日活动期间已累计消费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
7.年夜饭获赠名单将按活动规则动态产生,具体时间见下表,并由当地建行通知获奖持卡人用餐地点等相关事宜。获奖持卡人应按照通知相关要求办理兑奖手续,逾期或因获奖持卡人无法在指定时期内完成所需手续的,将视为持卡人自动放弃所中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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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数据截止时间 |
公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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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持卡人如有所持龙卡信用卡已冻结、有逾期欠款未归还、套现、违反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或本活动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其中任何一种情形,我行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次活动及获得年夜饭奖品的资格。
9.对于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登陆www.ccb.com查询,或咨询营销服务热线021-38693000。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我行拥有对本次活动条款的最终解释权。我行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本活动或修订本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消费时间及消费金额统计、奖励标准、酒店调整等),并经相关途径(如银行网站、对账单、短信、报刊或各分支网点等)公告后生效。
10.本次获奖所得税由获奖持卡人自理并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下列交易不计积分:
龙卡信用卡年费、循环信用利息、预借现金、预借现金的手续费及利息、逾期缴款所衍生的费用(如违约金、利息)、依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约定的其它各项手续费、龙卡信用卡还款;通过代扣代缴方式支付的相关费用;房产、汽车、批发、公立医院和学校、慈善和社会服务等非盈利事业的商户消费以及金融和政府类支付交易(如保险、投资、纳税、罚款);其他我行规定不计积分的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