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xyk网讯] 四川新闻网记者发表建行短信门事件的报道后,迅速引起了各方的关注。随后,四川新闻网记者又就此问题采访了建行四川省分行、消费者协会和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发现建行强迫短信消费的情况在四川同样存在。
建行在川同样存在短信门
当记者以客户名义向建行四川省分行咨询四川是否也有短信基本费时,得到的回答是肯定的。建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建行的四川客户有两个月免费试用期,但从第三个月起就需要缴纳费用,而且事先不会发布收费提醒。不过与其他省市不很一样的是,四川实行了两种收费制度:一种是每个月一元,发送十条短信。另一种是两元包月,不计短信条数。关于建行在不同省份实行不同收费标准的问题,建行工作人员解释为由建行全国各地分行根据自己情况决定。
据了解,建行在四川实施短信基本费制度是从2006年12月15日开始的。当记者问到最近建行闹得沸沸扬扬的短信门事件时,工作人员态度立即变得非常谨慎,随后便以将情况汇报给相关领导为由迅速结束了对话。
消协称其行为不尊重消费者
四川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李晓斌表示,建行短信门事件从表面上看是尊重消费者权益的,但实际上却是给消费者增加了麻烦。“银行提供服务,消费者需不需要这项服务竟然还要消费者被动地接受银行的选择,这种本身没有征得消费者同意就收费的行为肯定是强迫消费。”
李晓斌分析说,包括四川分行在内的建设银行(5.32,-0.19,-3.45%,吧)做法实际是在混淆视听。提供服务应该征得消费者同意才提供和消费者不同意才取消服务,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实际是建行故意混淆并颠倒了,“这最起码说明建行四川分行没有充分尊重消费者的权益。”
通信管理局明确指出必须二次确认
作为业务主管的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又是如何看待建行短信基本费的呢?该局相关负责人明确指出:凡是定制类或者包月类的增值服务信息,必须要有二次确认才能算正规行为,否则不得收取相关费用。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提供的二次确认过程定义是:信息服务商在收到用户服务申请后,要向用户发送请求确认信息,且请求用户确认信息中必须包括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在收到用户的确认反馈后,信息服务商才能向用户提供服务并相应计费,同时告知服务订制成功。若电信业务经营者未收到来自用户的确认订制反馈信息,不得视为默认订制,不得收取相关费用。
对此四川省通信管理局表示,被建行强制扣除短信基本费的建行客户手机如果没有这个二次确认过程出现,那么肯定有错。
四川新闻网记者将继续关注建行的短信门事件。【 摘自: 四川新闻网 】


